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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江外经贸发展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1-03 10:22   来源:政府办公室

于雪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同江外经贸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外经贸发展,制定的《同江市十三五“多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已将加强外经贸发展列入规划,主要是主动对接俄罗斯远东地区大开发战略,深挖跨江铁路大桥和江海联运通道优势,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我省“龙江丝路带”战略部署,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平台搭建、产业布局及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升优化。通过推动互建产业园、创建跨境经济合作区,构建深度融合、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开放的区域对俄开放高地。围绕大桥建设,加快同江经济开发区扩区和功能提升,规划建设综合协调区、综合保税区、生产加工区、国际物流区4个功能区,并结合对俄进出口谋划产业布局,重点打造能源储运、木材储运、矿产品物流、粮食水产品4大进口加工基地和食品果蔬、机电组装、建材家居、服装家纺4大出口加工基地。按照“一桥跨两区”模式,推动俄方桥头园区建设,构建中俄双方园区衔接互动格局,打造中俄跨境经济合作区。通过境内外园区的衔接互动,形成互为原材料供应通道、互为半成品、互为进出口加工基地和互为销售市场的跨境连锁产业链,构建境内外投资与贸易互动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对俄经贸合作层次和水平。

我市自2014年实施《同江市扶持外贸发展奖励政策》以来,在促进同江市对俄贸易、口岸繁荣、稳定大企业、招商引资和增加地方财政税收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2015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口岸办会同财政局、工信局、木材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对原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制定出台了《2016年同江市扶持口岸外贸发展奖励政策(试行)》。新的奖励政策提高了自同江口岸进口木材、水产品、蜂蜜、松子、废纸以及粮食的奖励标准,增加了对自同江口岸进口阔叶林类木材、加工贸易和进口落地加工、纳税大户企业法人和列入全市重点推进的境外投资项目法人的奖励,扩大了对境外从事经济技术合作企业奖励范围,恢复了雇用同江籍劳务人员奖励。随着新优惠政策的出台,必将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对俄合资合作企业信心,促进对俄加工贸易和落地加工企业发展,吸引更多的外贸企业落户同江,促进我市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联 系 人: 谷有坤

联系电话:2926515

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25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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