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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江东部作业区相关问题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1-03 10: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于雪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同江东部作业区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同江口岸东部作业区批准为正式作业区的建议。市政府于2015年起草了《关于同江口岸东部作业区批准为正式作业区的请示》,经佳木斯市政府、省政府换文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已将文件转至国家口岸办办理。目前,我办正积极会同省口岸办向国家口岸办汇报、争取,促成国家相关部委尽早会签,得到国务院批复。

关于改善通关环境的建议。今年加大口岸东部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东港货车货物查验通道一期工程建设,启动二期工程(投入H986车载式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新建东港商贸服务中心,扩大免税店规模,增设餐饮、娱乐等服务场所,改善口岸通关环境。按照“三互”要求,制定查验流程,查验部门共享查验设施,实施联合一次查验,提高口岸通过能力,提升口岸查验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于同港路重建的建议。2013年的特大洪水,造成同港路(口岸路)严重损毁。洪水退后,交运局随即进行全面应急维修,确保了同港路于当年底恢复通车。因该路段为通往东港方向的唯一通道,且从2013年开始,该路段承担着黑龙江堤防工程、中俄跨江铁路大桥等重大项目的运输通道任务,所以同港路重建始终无法实施。目前,同港路重建已列入省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待黑龙江堤防工程、中俄跨江铁路大桥等重大项目完工后,立即启动申报程序,争取实施重建。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栗  雷

联系电话:2927720              

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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