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职能:
1、负责镇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镇党委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重要讲话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镇党委公文处理工作,并对镇党委部门及中层党组织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党委部门文件的打印等工作。
4、归口负责信息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向党委报告,以辅助领导决策。
5、归口负责安全稳定工作及重大问题的上报工作,负责总值班工作。
6、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和管理好党费,及时完成党刊征订。
7、负责党委领导秘书工作,协助党委领导安排好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
8、负责党委印信的保管、使用,负责党群各部门、各中层党组织印章的刻制、更换工作。
9、完成党委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办职能:
1、负责镇政府的行政管理和事务性工作。
2、负责镇政府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3、负责协助镇领导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管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
4、负责来客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负责全镇办公用品、耗材的购买、发放及管理工作。
6、负责信息的综合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对镇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业务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
7、负责完成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镇机要保密工作,印章管理,文件、信函和决定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
9、负责小车管理、调派、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
10、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职能:
1、宣传贯彻畜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镇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建立畜牧业档案;
3、培训指导 村级兽医防疫员、畜禽养殖专业户;
4、动物的防疫、检疫、治疗工作;
5、城区畜禽散养户疫苗发放工作;
6、畜禽品种生产、供应、配种、改良;
7、饲草饲料生产、加工、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8、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工作。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的涉农惠农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执行和落实。
3、依法审计本区域内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
4、依法鉴证本区域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
5、严格审核大额支出和大额借款的审批程序并及时监督大额借款的按期归还。
6、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7、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8、做好日常的会计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9、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10、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
11、认真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
12、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公共服务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3、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4、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5、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综合文化站职能: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准,组织实施;
2、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
3、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4、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5、做好广播、有线电视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6、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节目,负责自办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