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临江镇立足“三个强化”,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自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印发《临江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宫延贵为总指挥,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王念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齐抓共管。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实行分包责任制,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村党员包户包地,将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要求全镇干部秸秆禁烧期间一律不准请假、脱岗,盯靠在村,指导到户。同时,各村成立由村干部、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组成的秸秆禁烧巡逻队日夜监控,全面构建镇、村、屯多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播放秸秆禁烧音频、印发宣传单、悬挂条幅、巡查人员佩戴袖章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不断扩大秸秆禁烧宣传覆盖面,同时镇消防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每天多次巡查,确保教育引导辖区内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安全生产生活观念。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巡逻车60台次、巡查工作人员400余人次,入户走访2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余幅,形成了严、紧、实的浓厚舆论氛围。
强化巡查督导,严肃考核问责。秸秆禁烧期间,镇党政班子主要领导组成巡查组,全天候地深入各行政村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时消除焚烧苗头,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处于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控之中。同时,镇党委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责任共担,在禁烧期间凡发现秸秆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等控制秸秆禁烧不力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