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八岔乡
公文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解决好乡党委、政府文件收发不规范,签批传阅不及时,文件传达不到位,各类文件随意存放等问题,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我乡公文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全乡文件管理的主体部门为党委办和政府办,责任领导为常务副书记和常务副乡长,责任人为党办、政办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收发文件收分为两类,党务文件和政务文件,人大主席团、纪委、武装部办文由党办统一安排管理。
二、收文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1、来文分为党务文件和政务文件,分类由党办和政办签收、登记并运转。党办和政办办公室收到来文后,交专人负责登记、填写公文登记簿,建立公文登记名册,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呈送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2、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公文有明确规定处理时间的,督促承办人员按期办结。没有明确处理时间的,一律要求一周内处理完毕。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处理、催办。
3、传阅公文,应当履行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登记。并要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情况的发生,导致文件内容及精神无法及时传达。公文传阅完毕后由办党办和政办公室统一收回归档。
4、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如收文无需答复来文单位,将结果进行总结,和收文一起进行归档处理。
5、公文归档时,有工作需要的需复制给相关领导和部门上,便于工作使用。涉密公文应当在领导批准后再行复印。
6、针对我乡所在地与同江市政府所在地的距离差距,文件无法及时流转归档的情况,相关人员应在收取文件时,第一时间联系办公室,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网络照片的形式进行流转,提高工作效率,正式文件上可后期补签。使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但有秘密级以上文件禁止在网上传阅。对特别重要或有时限要求的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送达。
7、相关人员及时收集承办完毕的公文,把文件底稿和打印稿、文件处理结果收集起来,制作案卷目录、封面及装订,每年立案归档,按档案要求保存。
8、参加各项会议的其它文件也要严格管理,各与会领导干部,要将会议文件收集整理,分口存档,会议没有文件的要在参会后整理会议内容归口存档,
9、除必须集中管理的文件外,各分管战线的文件材料要专项管理,分类存放,方便及时查阅调取使用。
三、发文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1、乡党委、政府草拟的公文要依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及会议精神,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针对我乡建设提出的政策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发文文种要明确,行文要求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3、严格公文印发程序,公文由相关负责人起草,两办对行文程序、体例格式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排放发文字号。
4、所有签发的公文,发文主管人员要负责催办、查办,对于重要公文,应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将情况及时上报给主管领导。
5、签发的公文办理结果要进行整理,将相关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保障以后的信息查阅,内容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