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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乡关于低保清查内容的热点回应
发布时间:2017-09-11 19:30
来源:银川乡
银川乡关于低保清查内容的热点回应
重点清查内容
⑴社保退休(五七工)、财政供养等相关部门开资户;
⑵死亡户;
⑶迁出减员户;
⑷同一户口中子女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劳动能力户(本科及以下在校生除外);
⑸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户(需提供近年的相关病案、残疾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⑹拥有机动车辆或中大型农机具户(24马力以上);
⑺近3年购房(廉租房和回迁户除外)、有多处房产和住(租)房面积90平方以上户;
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商、办企业户;
⑼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和经营性资产户(20个月低保标准);
⑽参与赌博、吸毒、嫖娼、酗酒、不务正业及因违反婚姻、收养等法律、法规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户;
⑾在同江辖区外居住一年以上户(本科及以下在校生除外);
⑿以弄虚作假手段故意骗取低保待遇行为的;
⒀子女择校就学或就读于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户;
⒁家庭人均纯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户;
⒂同一户籍上所有家庭成员的总收入及财产情况超出低保标准户;
⒃同一低保家庭扣除二轮土地承包地收入(含人均粮食直补收入)后,家庭收入仍超出低保标准户;
⒄村里退休“老三位”开资户(患大病的要重新评议并提供病例或药费票据);
⒅子女具备赡养能力户(计算子女赡养费);
⒆有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