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小学生在校期间增加户外活动
建议的答复
范丽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小学生在校期间增加户外活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体育工作,始终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一)开展15分钟大课间活动。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成为佳木斯地区首个对学校课间时间进行改革的地区。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关于课间时间改革的专题会议,决定将小学一至六年级课时由原来每节课40分钟调整为35分钟,原本10分钟的小课间延长至15分钟,让学生在课间拥有更充裕的休息与活动时间。该改革方案在市区和乡镇学校试行,并及时向佳木斯教育局进行了报备,得到了佳木斯教育局的大力支持。
(二)开齐上足体育课程,优化七彩课间活动。我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全市各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并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和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落实。同时,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上、下午的七彩课间,把眼保健操与集体活动更好地结合起来,组织学生进行慢跑、广播操等集体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三)保障学生户外活动时间。我局严格对各校进行监管,严禁随意占用体育课、课间活动等学生户外活动时间,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保障确学生的户外活动时间。
下步,我局持续关注学生户外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效果不断优化调整,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