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建议的答复
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定期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健全制度,压实责任。我局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由各学校校长担任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并部署相关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食材采购、进货查验、陪餐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定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合检查,严防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二)把控源头,消除隐患。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坚决做到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并指定专人对配送食材进行验收,做好接收记录,留存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证明,按要求做好食材留样工作。同时,各学校建立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三)严格管控,消毒落靠。各学校配备标有明显标识的专用餐饮具清洗水池,且保证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餐或每班使用前,对操作台面和空气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台账,切实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四)定期培训,长效监管。我局定期组织各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