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公益性心理咨询室建议的答复
齐红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公益性心理咨询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心理咨询室建设方面
目前,我市已在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1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率先启动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各咨询室均按照标准配备独立咨询室、沙盘治疗工具、心理测评表及减压放松设备,从硬件设施到功能分区,全方位保障服务场所的安全性、私密性与专业性。
二、专业人员配备方面
心理咨询室按照专业服务标准配备1名心理咨询师(持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具备系统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储备,擅长情绪困扰、人际关系、自我成长青少年心理等方面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经摸排统计,我市辖区内共有心理咨询师3名、其他心理人才1名,2024年派出1名人员参与精神医师转岗培训,2025年预计派出1名医生参加精神医师转岗培训,均已建立名册并纳入全市心理服务人才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督导。
三、服务排班与长效运行机制方面
心理咨询室实行“工作日全天开放+周末预约制”,服务时间公示至社区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并建立了相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建立定向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遴选1名政治素质过硬、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推荐参加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临床跟岗、实践考核等环节,助力医务人员完成向精神科专业人才的转型,为心理健康服务储备中坚力量。二是构建常态化培训体系。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专题培训,面向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开放。培训将邀请省内精神心理领域权威专家担任讲师,围绕基础心理咨询理论、常见心理问题识别、咨询沟通技巧、心理危机初步干预等内容开展教学,课程注重实用性,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帮助学员快速掌握基础心理咨询技能,提升基层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
下步,我局将不断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主动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深入调研心理服务行业人才需求与现状,制定并落实具有针对性的岗位补贴政策。通过设立专项补贴资金、优化薪酬待遇结构、完善职称晋升通道等措施,提升岗位吸引力,切实解决人才流失问题,为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