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马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民宿发展规划的建议。我市高度重视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已将其纳入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体系中。目前,结合我市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状况,我局对全市农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及产业资源分布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例如,在街津口赫哲族乡,依托赫哲族文化资源和优美的自然景观,规划打造具有赫哲族特色的民宿聚集区;在临江乡村区域,结合边境风光和渔业资源,规划发展以休闲垂钓、渔家体验为主题的民宿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明确乡村民宿在全市旅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动民宿产业与全域旅游协同发展。
(二)关于制定管理办法和保障政策的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已着手制定民宿管理政策和特殊化管理办法。在经营资格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宿开办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合规。对于符合旅馆业开办条件的民宿,需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安装旅馆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不符合旅馆业开办条件但符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按照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出租人需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在质量控制上,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涵盖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监管机制。要求民宿客房床单、被套等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在业务经营管理方面,加强对民宿价格、广告宣传等行为的规范,防止出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现象。这些管理办法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保障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制定民宿实施标准的建议。我市从自身独特的环境、建筑、居住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参考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旅游民宿设施要求与服务规范》,研究制定适合本市的民宿实施标准。标准涵盖建筑安全、消防设施、服务质量、文化特色等多个方面。在建筑安全上,要求民宿建筑符合抗震、防风等相关标准;在消防设施方面,根据民宿规模和建筑类型,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疏散通道。同时,鼓励民宿融入同江地域文化元素,如在室内装饰中采用赫哲族传统图案、手工艺品等,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和文化体验活动。通过实施标准的制定,为我市民宿主、投资业主和各参与方改造和新建民宿提供明确指导,提升我市民宿整体品质。
(四)关于引导民宿集聚发展的建议。我局积极推动民宿在具有相对优势的区域集聚发展。在休闲垂钓旅游方面,在八岔赫哲族乡等渔业资源丰富的地区,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以垂钓体验为特色的民宿群,配套建设垂钓平台、渔具租赁店等设施,形成完整的休闲垂钓旅游产业链。在乡村时蔬旅游领域,以周边蔬菜种植基地为依托,打造乡村时蔬民宿集聚区,游客可以参与蔬菜采摘、种植体验等活动,品尝新鲜的农家蔬菜。在非遗文化旅游方面,围绕同江市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核心区)建设,在赫哲族聚居村落集中发展非遗文化主题民宿,游客可以在这里体验赫哲族鱼皮制作、桦树皮制作等非遗技艺。通过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益,提升同江民宿的影响力和口碑,打造如“赫哲风情民宿村”“边境渔家民宿小镇”等特色区域品牌。
(五)关于鼓励发展特色精品民宿的建议。对于具有显著特色的民宿旅游村和高端精品民宿,我局给予多方面支持。在政策方面,简化审批流程,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例如,对于卫国村垦荒人家美食民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在资金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并设立市级民宿发展专项资金,对特色精品民宿给予贴息贷款、建设补助等资金扶持。在人力方面,组织专业团队为特色民宿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在环境建设、基本设施配套上,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民宿周边的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通过整体营销和技术支持,提升特色精品民宿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民宿产业向高端化发展。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