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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城市集中供热服务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09 10:4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关于优化城市集中供热服务提案的答复

 

石兆营委员

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集中供热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成立国有供热公司的建议。一方面,我市于2020年与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同江市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中规定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该协议具备排他性条款,在特许经营期内,从合规性角度出发,无法另行成立国有供热公司开展同类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现有设计供热能力达600万平方米,而当前同江市城区实际供热面积约432万平方米,现有企业供热规模足以覆盖城区供热需求,短期内不存在因供热能力不足而需新增主体的客观必要性。

2.关于成立专业维修队伍的建议。长恒热电公司根据城区规划组建了四支供热服务队伍,并对供热维修服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配备了相应的专业设施设备。为了能够迅速应对管道漏水等紧急情况,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依据《全厂供热中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建了两组应急抢修队伍,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供热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供热主管部门投诉电话(0454-2934746)和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454-2923097)。我局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企业联合街道、社区网格组建微信群,实行网格吹哨、维修人员响应、部门闭环管理模式。同时,供热企业按片区明确负责人及维修人员,并在小区内公示服务人员信息、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及监督电话,通过多种渠道路径,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及时主动化解矛盾,回应群众关心的供热诉求。

3.关于供热管网定期体检建议。持续开展冬病夏治行动,建立常态化机制,并于每年6月至9月供暖间歇期,对全市管网开展全面巡检,重点排查热源、管网、换热站和终端用户四个关键环节,紧盯锅炉压力传感器、供热管网阀门、换热站调节阀、换热器等36项风险点,精细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全部完成。2024改造华龙佳苑、江都花园等7个小区供热管网6.7公里,并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华夏小区、老财政住宅楼等5个小区住宅外墙、屋顶保温2.1,全力清除低温小区

4.于加强热力稽查,严惩偷热、私接乱改及加装循环泵行为的建议。我市已实现小区供热设施常态化稽查管理,供热企业已建立专业稽查队伍,我局供热主管部门联合社区、小区物业、供热企业共同开展供热稽查工作。同时,公布供热主管部门举报热线0454-2934746,鼓励市民参与监督。2024年供暖期内我局根据市民投诉,共查处违规加装供热循环泵3起,现已拆除并恢复原状。

5.关于健全维权制度的建议。我市已建立“12345政务热线+供热企业客服+住建部门监管三级投诉处理机制,在接到供热用户反映诉求、投诉,第一时间反应、处置,定期跟踪回访,做到半小时内应答、半小时内(或按照与用户约定时间)到场、一般问题当日解决、24小时内回访闭环,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坚决杜绝服务反应迟缓、推脱不按时到场、解决问题敷衍不彻底、服务态度生冷硬现象发生,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问题解决的速度和服务的温度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供热企业已建立低温退费制度,明确退费标准与流程,严格遵守供热条例规定时间段内入户测温,并经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人员及供热用户三方签字出具测温单,供热企业依据测温单,给予低温用户热费减免,有效保障民生合法权益。针对建立低温退费保障金制度,鉴于《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中未规定行政机构收取低温用户退费专项保障金因此,我局并未收取该项保障金但我局依据黑龙江城市供热条例》《同江市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文件,对供热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以提升用户满意度。

特此函复。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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