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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同江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00:00   来源:工业信息科技局

为促进同江市工业企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黑科规〔202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支持工业企业降低综合性运营成本,推动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振工业企业发展信心,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了《同江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526日前反馈tjsgyxxkjj@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同江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或建议”字样,并留下您的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

附件:《同江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同江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2025425

附件:

 

同江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按照黑龙江佳木斯市和我市经济工作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黑科规〔202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3号),支持工业企业降低综合性运营成本推动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振工业企业发展信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政策支持对象及条件

同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二)建立工业企业统计台账及时准确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合法规范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升规入统条件及时升规入统

(四)信用良好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1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服从行业部门日常管理履行企业义务

第二条  政策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推动工业企业扩能提质增速

1.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新上项目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设备改造升级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统计部门入统的,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制造业、采矿业企业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企业通过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经省级认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在省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2.鼓励支持工业企业融资扩产企业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包含贷款业务)借入流动资金贷款,工业企业年度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到位额500万元(含)以上、贷款到位期限2个月(含)以上、当年实付利息2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实付利息10%给予贴息奖励每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财政局)

3.鼓励支持工业企业达效全年实现工业产品及副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加速推动工业企业规模化发展

4.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小升规”。2024年以来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除享受最高60万元分阶段省级奖励外实现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统计局、市财政局)

5.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挂牌上市总部和主营业务税金缴纳均在我市的工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或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上市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新三板挂牌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主板上市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财政局)

激励工业企业多元发展

6.鼓励支持优质工业企业梯度发展扶持引导工业企业提升专业化生产服务水平。对首次通过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申请复审通过后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首次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请复审通过后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首次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工业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申请复审通过后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被认定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7.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扶持引导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符合节能改造奖励条件通过省级审核的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8.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品牌创建支持工业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当年入选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入选国家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工业企业自有商标品牌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称号的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口岸市财政局)

(四)引导工业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9.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对年度内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鼓励企业聘请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发生的服务费用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对自2024年以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的工业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财政局)

10.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储备支持工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知识产权交易获得专利授权,对企业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每件专利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新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件专利一次性奖励5000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第三条  政策兑现程序

(一)企业申报本着企业自愿自主申报诚实守信自担风险原则企业可按通知向同江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进行申报

企业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对所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2)同江市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兑现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策申报对应的合同账册单据证书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等有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报企业提供从税务系统截图的纳税申报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平台申报产值数据截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平台入统数据截图等

(二)部门审核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依据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进行政策标准兑现比对提出拟奖补名单和奖补资金

(三)名单公示拟奖补名单在同江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处理

(四)上报请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同江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向市政府呈报资金拨付请示

(五)拨付资金资金拨付请示报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第四条  保障措施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奖补资金不得增设审查环节和门槛增加企业获得奖补资金的负担对获得上级奖励本级再给予奖励的实行免申即享兑现奖励机制

(二)获得奖励资金支持的工业企业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切实将奖补资金投放到企业生产和调动员工促进企业发展积极性中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工业信息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资金监督管理和拨付对存在申报资料造假冒领奖励的企业除追回奖励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  附则

(一)本政策由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二)符合本政策措施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上级和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或可重复享受的除外

(三)本政策与国省法律法规及上级同类政策相悖的以国省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有效期满后涉及有效期内的奖励条款延续至政策执行完毕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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