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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网站政务公开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3-11 09:10
来源:政府办公室
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网站政务公开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阳光村务工程”网站的管理工作,2016年上半年前由市纪检委负责,2016年下半年移交至我局负责。目前,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经管站进一步明确职责,督促指导各村屯尽快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特别是财务支出、社会救助、涉农资金、惠农政策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网上检查、实地检查、入户走访等方式,推进各乡镇、村屯落实落靠工作任务,全面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公开实效。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农业局联系。
联 系 人:高 发
联系电话:2905032
同江市农业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