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军、于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同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同办发〔2018〕42号)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重点工作、支持政策、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及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等方面内容。同时,照省、佳木斯市要求,成立了“同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下设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村庄规划、村庄绿化6个重点工作推进组,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工作任务,协调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已制定了《2019年同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和《同江市2019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方案》,各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下步,将继续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进一步完善思路举措,创新工作思路,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加快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资金多元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省政策支持,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面加快农村“厕所革命”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及时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逐步推进保洁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坚持常态长效,着力净化村屯环境。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项推进和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深化“竞争性排序、动态化管理、以奖代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村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及标语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坚持把环境卫生整治与群众健康水平、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唐春凤
联系电话:0454-2905006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