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关于疫情期间边境管控
有奖举报的公告
第52号公告
(2020年4月19日)
当前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工作积极性,畅通对非法越境、非法捕鱼等行为的举报途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防疫情境外输入。对提供境外人员偷渡入境信息,相关部门据此采取措施并成功处置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群众在边境地区发现偷渡人员后,自己或组织他人将偷渡人员成功抓获,经查证情况属实的,给予组织实施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严厉打击非法摩托艇。对提供非法摩托艇进入边境地区非法作业、辖区居民私藏摩托艇等信息,经相关部门成功抓获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千元至1万元不等。
三、对提供国境外来(返)同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旅居人员信息线索,包括入境后不满14天、未主动向所在乡(镇)或社区报告、且乡(镇)或社区又不掌握的国境外来(返)同人员信息线索,经举报后查证属实的兑现相关奖励。对普通市民举报查实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相关物业、企业单位安保人员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查实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四、举报电话:110,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举报。
五、相关规定:举报需和本公告奖励内容相符,对提供虚假线索、蓄意扰乱边境管理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