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减少垃圾对环境污染
建议的答复
宫会娟、任罡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减少垃圾对环境污染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8月,我市制定了《同江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围绕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要求,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人行动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同时,我大队加强对31家垃圾分类试点单位(11所学校、10家企事业单位、10个社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宣传单5000张,制作宣传条幅及宣传栏100余个、垃圾分类宣传亭13个。
二、下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采取进单位、进校园、进小区及入户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手册、微信、微博、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投放精准率。
2.增加投入,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基础设施。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计划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2000个,合理投放到相关单位、社区和居民小区,预计7月底完成购置投放。
3.加强督导,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同江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业务指导,并对试点单位开展情况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同时,计划联合街道、物业等有关部门,在小区内增设垃圾分类监督员,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
联系人:李道强
联系电话:0454-2921440
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