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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夜市经营管理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28 10:5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我市夜市经营管理建议的答复

陈殿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夜市经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市为扶持“地摊经济”发展,在原老交警队路北中心路与繁荣街交汇处增设了一处可容纳固定摊点200余户的临时市场。加之原有的扶贫农贸市场,我市现有两处较大规模的临时市场(包括夜市市场),基本能够满足我市无证流动摊点的经营场地需求。

今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夜市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加大夜市集中规范经营的宣传引导,使群众进一步接受“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管理理念,促进城市管理“环境文明与服务群众”的科学结合。二是完善市场内部规划设置。对夜市进一步完善规划,合理划分夜市摊点区域,分别建立日用品、美食、综合经营等区域。充分利用周边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并完善市场排污、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做好日常服务和经营秩序管理。做好夜市市场的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食品安全等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及脏乱差等问题,保障夜市市场的健康运营和有效利用。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

联系人:孙福增

联系电话:0454-2906007

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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