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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同江农产品及俄货销售展示中心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0-28 09:1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宿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同江农产品及俄货销售展示中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市农产品及俄货等特色商品的推广销售,2015年末,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合全市农业、工业、旅游业的产品资源,建设同江市特色产品体验店,并安排我办牵头实施。特色产品体验店主要为我市特色产品提供体验、宣传和销售服务,其中包括特色农产品、赫哲族特色手工制品、俄罗斯特色产品、特色山珍产品等同江特产和特有产品,并通过网络PC端、手机端对特色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我办已完成体验店选址工作,初步选定南悦新城小区10号楼1、2、3、4号门市及9号楼5、6号门市,共计6间,建筑面积847平米。同时,安排人员赴佳木斯农业电商创业园区“佳天国际产品展示体验店”、佳木斯时代农业“佳木斯大米O2O体验店”进行了实地考察。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体验店建设和运营方案,组织编制规划设计,争取尽快实施,并建成投入使用。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赵锋利
联系电话:2910168
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