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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利民、孙正芝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07 14:42
来源:自然资源局
洪利民、孙正芝保管不善,将前进房私字第2016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进农场
2025年 1月 7日
洪利民、孙正芝保管不善,将前进房私字第2016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进农场
2025年 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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