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登记8户
发布时间:2025-02-25 15:53
来源: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孟庆丰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乐业镇东风村 | 82.7平方米 | 宅基地 | |
2 | 韩翠娟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三村镇二村 | 54.38平方米 | 宅基地 | |
3 | 袁长海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向阳镇奋斗村 | 40.6平方米 | 宅基地 | |
4 | 张臣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乐业镇东风村 | 51平方米 | 宅基地 | |
5 | 孙太志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乐业镇东风村 | 100平方米 | 宅基地 | |
6 | 于惠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乐业镇东风村 | 37.95平方米 | 宅基地 | |
7 | 李德友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乐业镇东风村 | 77.62平方米 | 宅基地 | |
8 | 苏玉凤 |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同江市乐业镇盛昌村友谊屯 | 62.18平方米 | 宅基地 | |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