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同江支行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13:56
来源:自然资源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6-同江市不动产权第0000182 | 张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泰之源一号楼030703 | |
2 | 2016-同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8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同江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泰之源一号楼030703 | |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