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5年第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1年以来,我市发生违法占地案件8件,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5件外,新发生违法占地案件3件,违法占用耕地约1.48亩。
二、整改目标:违法占地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三、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违法占地案件办理,2025年2月底前违法占地案件全部查处到位;2025年底前,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2.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占地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同类问题一并整改。
3.强化执法巡查体系建设,建立“人防+技防”的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从根源上减少违法占地问题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5件外,我市新发生违法占地案件3件,3宗案件均已立案查处,并已结案,其中2宗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另1宗已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截至目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反馈的2025年第9项问题我单位已完成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