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勤得利鲟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依据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的需要,拟定了《黑龙江勤得利鲟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符合《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黑政规〔2022〕4号)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此次调整仅为功能区调整,保护区范围不变,将黑龙江勤得利鲟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建设工程部分由原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调整至实验区,确保国家、省重大工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黑龙江勤得利鲟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调整只进行功能区调整。调整前,保护区总面积40865.4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8311.76公顷,缓冲区面积为12068.83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0484.87公顷。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40865.4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8269.92公顷,缓冲区面积为12064.86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0530.68公顷。本次调整方案充分考虑了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原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功能的同时协调区域发展。在核心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有损于资源保护的行为。缓冲区内可适当地开展科学研究。实验区内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考察、旅游等活动。
以上调整方案,经同江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示,如对拟调整方案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同江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公示日期:2025年7月28日-8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4-2922024
通讯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中段农林大厦
黑龙江勤得利鲟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
同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