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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1 09:34
来源:自然资源局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同江市自然资源局从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中委托陈雷等5位专家对黑龙江省东弘矿产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同江市松远砂石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同江市青龙山新立矿山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简称为《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审查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同江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彦彬
联系电话:0454-2922030;13845439198
电子邮箱:tjszrzyj302@163.com
同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