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的公示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同江市南G1011哈同高速收费站北侧4公里处,向西跨越松花江后至绥滨畜牧场西侧2公里处,终点与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起点相顺接。项目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12m的二级公路标准。项目建设里程13.720公里,项目位于同江市、绥滨县境内。项目总用地36.0362公顷,土地现状为农用地32.0322公顷(其中耕地25.2697公顷),建设用地0.4065公顷,未利用地3.5975公顷,项目土地征收范围涉及同江市乐业镇、向阳镇;绥滨县绥东镇、二九〇农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征占土地涉及的利益相关者。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不支持);(2)对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等有何意见;(3)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项目土地征收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相关利益群体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表达建议和诉求。
(2)公众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下面的邮箱内。
(3)本次征求意见是项目社会稳定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利益群体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社会稳定评估报告将真实反映群众意见,供审批决策部门参考。
4.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意见反馈邮箱:1607799873@qq.com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