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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学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5-10-15 16:21
来源: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1.权利人:刘忠学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八岔乡新胜村
不动产面积:90.28平方米
用途:宅基地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