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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学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5-10-15 16:21   来源: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1.权利人:刘忠学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八岔乡新胜村  

不动产面积:90.28平方米

用途:宅基地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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