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征集《同江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共征集意见建议6条,采纳3条。
具体如下:1.市文明办建议工作职责改为负责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围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2.市农业农村局建议工作职责改为负责组织乡村浆果、坚果等产业的保护与发展;3.水务局建议工作职责改为负责指导河湖渠坝等管理范围内草原、湿地保护,负责管理保护护岸林,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4.市司法局建议工作职责改为负责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5.市公安局建议工作职责改为负责配置县、乡镇两级“林警长”与林长配套;依据国家行刑衔接的规定指导河打击涉及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6.市交通运输局建议工作职责改为负责本级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已确权的护路林、绿化带的管养工作;其中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意见被采纳,其他意见由于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未被采纳。
现将方案全文公示如下:
同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同江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健全组织体系、落实保护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林草湿资源及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同江建设。
二、总体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市、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在2021年12月末前制定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乡(镇)、村级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护责任,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建立我市“林长+林警长”工作机制,由市公安局、乡镇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林警长,加大查处打击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辖区内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和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结合落实林草湿资保护管理等责任,在2021年12月末前制定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生态区域,科学规划推进国土绿化进程。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贯彻落实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优良自然生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统筹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乡村建设,以生态屏障、群众需求、功能复合、品质特色为导向,稳步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家园。
(四)坚持严格保护、维护安全。建立健全林草湿自然生态资源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资源安全。
(五)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监督考核和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市级林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市委副书记(负责协调推进涉及市委层面的涉林涉草涉湿重大工作;协助林长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涉林涉草涉湿重大项目建设,涉林涉草涉湿资金落实),分管林草(负责林长制常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产业建设;协助林长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公安(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涉林涉草涉湿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生态环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重大案件查处)的副市长、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和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林长对全市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
乡(镇)设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乡(镇)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对责任区域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村级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副主任、治安员担任。各村要利用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全面落实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的管护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每块林地草原湿地都有管护员承担管护责任。
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6个国营农场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企业林长,分管同志担任企业副林长,接受同江市林长制组织体系监督考核。负责本农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产业建设。
街津口林场、鸭北林场、三江口国家级湿地公园、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事业单位林长,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要健全公益林管护员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做好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工作。
(二)明确工作机构。市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分管同志及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和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分管负责同志等担任,市直涉及林长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都要设立乡(镇)林长制办公室。
市乡两级林长制办公室主要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级林长或副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制度及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监督等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
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员、村屯生态护林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市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全面保护林草资源,推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林草行业行政执法及公检法部门协同配合,发展林业产业,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下一级林长及责任区域内农场和保护区林长履行职责情况。
乡(镇)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落实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及网格化管护责任。
村级林长负责加强责任区域内林权权利人权益保护和责任监管,负责监管护林员履职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各级林长要按要求及时开展责任区域林长制巡查检查工作。
五、工作目标
到2021年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形成工作制度体系。
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0.6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 279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5%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35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发挥更大作用,初步实现现代化生态强市目标。
六、工作任务
(一)加强林草湿资源生态保护。结合全市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和边境管理体系,以国土三调数据为本底数据,将市属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划片分区,全市共划分10个片区及274个管护单元。全面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将全市公益林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和各村公益性岗位护林员纳入林长制网格管理,细化实化管护任务,做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实现零死角、零遗漏、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重点,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林草湿资源生态修复。科学编制我市城乡绿化规划,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城市村庄绿地面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植造农田防护林、依法合规开展公路、界江、河渠等防护林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草原和湿地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大退化林地草地修复、废弃矿山修复力度;落实乡(镇)绿化责任,加快村庄绿化进程,提高村庄绿化质量。
(三)严格林草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林草局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查处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强化乡(镇)政府、国有林场的执法巡查监管,有效遏制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
(四)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和“两书一函”督查工作制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林草防火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防火无人机空中巡查、铁塔视频平台监控和管护员地面巡查动静结合的作用,建立完善“天地空”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火险预防预警措施,常态化扑火队伍演练,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压实市乡两级属地政府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和林草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五)不断深化林草系统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草资源价值转换,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积极推动发展碳汇经济, 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落实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全面加强林草湿资源管理。加强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建设,规范草原流转,落实基本草原管护责任到人。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规范集体林流转,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源头动力。
(六)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按照“生态保护、适地适树、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的要求,科学发展适宜树种,发展壮大北药种植加工、林下种养殖、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集中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高、示范效益强的示范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以产业示范园建设为基点,推进产业基地和后续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引导全市林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加强林草资源数字化监管监测。建立重点林草湿资源区域视频监控站,充分利用我市已建铁塔监控平台和无人机采集信息,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林草行业深度融合,完善林草湿资源“一张图”及数字化巡护体系建设,为公益林管护人员和村屯生态护林员配备数字化巡护监管设备,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