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同江市林长制工作,现面向广大市民征集《同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寄:同江市友谊路中段农林大厦
(二)邮箱报送:Linyeju_2922024@126.com
(三)电话:0454-2922024
同江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同江市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健全组织体系、加强林草湿资源管理、提升林草湿资源质量,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同江建设。
二、总体要求
各乡(镇)、各协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市、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在2021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村级落实网格化管护责任,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着力打造我市“林长+林警长”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乡镇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林警长,逐步拓展到村,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辖区内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要结合林草湿资源等管护责任,在2021年年底前制定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制度。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生态区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贯彻落实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优良自然生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提升林草湿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统筹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科学规划、建设、管理,以生态屏障、群众需求、功能复合、品质特色为导向,稳步推进城乡同步的国土绿化,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家园。
(四)坚持严格保护、维护安全。建立健全林草湿自然生态资源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古树名木资源及草地湿地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安全。
(五)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监督考核和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监督及参与渠道,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市级、乡(镇)级林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同江市级的副林长。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要实行分片(区)负责,明确责任区域。市级林长对全市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市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其中:设林长2名,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副林长10名,分别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生态环境、林草、公安工作的副市长、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一名常务副林长,由市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级林警长,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乡(镇)林警长,协助支持乡镇、林草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定期巡护,并严厉打击涉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乡(镇)设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乡(镇)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乡(镇)级林警长,负责指导定期巡护并协助严厉打击涉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副主任和治安员担任。要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护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每块林地草原湿地都有明确的管护责任人。
北大荒农垦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企业林长,分管同志担任企业副林长,接受同江市林长制组织体系监督考核。
街津口林场、鸭北林场由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场林长,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林场副林长。八岔岛保护区、三江口湿地公园也要设立林长、副林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分管同志担任副林长。要健全公益林管护员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做好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工作。
(二)明确工作机构。市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分管同志、市直涉及林长制的协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鸭绿河农场、浓江农场、洪河农场、前进农场的分管负责同志等担任,市直涉及林长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设立乡(镇)林长制办公室。
市乡两级要明确林长制办事机构,主要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级林长或副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制度及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监督等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
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员、村屯生态护林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市级林长对全市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内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市级林长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责任区域内农场及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城乡绿化、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对本地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森林草原防火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林业产业发展等指标负总责,实现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提升林草资源质量效益;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
乡(镇)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落实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及网格化管护责任。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本村责任区域内林权权利人加强自我看护。落实本村责任区域内林草湿等资源管护网格员,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负责监管生态护林员等网格员履职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
五、工作目标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目标责任制。
到2021年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形成工作制度体系。
到2025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000亩,三北造林面积4000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0.68%以上;森林抚育面积10000亩,封山育林面积10000亩,森林蓄积量达到 279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4‰,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6‰以内;湿地保护率达到50%。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上述量化指标,将随着国家和省及佳木斯市各类区划和相关标准调整,同步进行必要调整,进一步明确林长制各项考核指标。
到2035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发挥更大作用,初步实现现代化生态强市。
依据各乡(镇)资源禀赋特点,市林长制办公室将上述指标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农场、林场,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农场、林场的考核范围。
六、工作任务
(一)加强林草湿资源生态保护。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重点,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依托全市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和边境管理体系,以国土三调数据为本底数据,将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划片分区,全市共划分10个片区及270个管护单元。全面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将全市116名公益林管护员和154名生态护林员纳入林长制网格管理,细化实化管护任务,做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实现零死角、零遗漏、全覆盖,全面提升林草湿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格保护管理,严禁毁林毁草开垦,依法严肃查处林场周边村屯群众盗伐林木用于烧柴的问题和林地、草原周边农民蚕食开垦林地、草原问题,严控林草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天然林保护,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落实管护员签订管护责任协议书制度,优化管护、停伐补助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明确管护任务,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占用草原总量管控,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积极争取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优化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强化林草湿资源督查巡查,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工作,提升林分质量;加强林地用途管理,严格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非法采挖、假植、买卖、携带、运输野生植物,禁止乱捕乱猎和非法养殖、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强化交易场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和苗木生产经营场所日常监管,禁止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杜绝非法采挖泥炭土行为;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力度。
(二)加强林草湿资源生态修复。依据国土“三调”数据,明确我市林草湿等各类资源数据,优化林草湿空间规划布局,编制我市乡村绿化规划,科学确定绿化用地和目标任务;加大退化林地草地修复、废弃矿山修复力度,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面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植造农田防护林、依法合规开展公路、界江、河渠等防护林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加快乡村美化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草原和湿地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落实乡(镇)绿化责任,加快村庄绿化进程,提高绿化质量。加强义务植树宣传引导,设立义务植树基地,建立公益林认养管护机制,营造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氛围。
(三)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和“两书一函”督查工作制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林草防火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无人机空中巡查、铁塔视频平台监控、智能感知和管护员地面巡查动静结合的作用,建立完善“天地空五位一体”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火险预防预警措施,常态化扑火队伍演练,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压实市乡两级属地政府责任。依法严防外来物种,着重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草原鼠兔害等防治工作。各乡(镇)级林长、村级林长要严格落实用火报批制度,划片包干防火,保护林草湿资源。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强化森林防火和林草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四)不断深化林草系统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草资源价值转换,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积极推动发展碳汇经济, 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落实林场职工参与林草湿资源管护工作制度,安排林场职工到管护组任组长,带领公益林管护员开展管护工作,全面加强林草湿资源管理。加强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建设,规范草原流转,落实基本草原管护责任到人。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规范集体林流转,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源头动力。
(五)加强林草资源数字化监管监测。按照省林草局统一安排,建立重点林草湿资源区域视频监控站,充分利用我市已建铁塔监控平台和无人机采集信息,加快推进林草生态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林草行业深度融合,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数字化巡护和动态遥感监测体系,为公益林管护人员和村屯生态护林员配备数字化巡护监管设备,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实现林草资源有效监管,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六)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按照“生态保护、适地适树、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的要求,科学发展适宜树种,发展壮大北药种植加工、林下种养殖、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集中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高、示范效益强的标准示范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以产业示范园建设为基点,推进产业基地和后续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引导全市林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严格林草行业行政执法监管。健全完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机构,设立林草行政执法专业队伍,落实人员和经费;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创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案件通报、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建立林草、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林草督查综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及时沟通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查处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乡镇政府、国有林场的执法巡查监管,有效遏制毁林毁草毁湿开垦、盗伐滥伐林木、擅自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在林地草原湿地内非法采石、采沙、挖土、挖渠、排水、乱倒垃圾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农垦等涉林企业林草资源管护经营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在2021 年年底前全面推行林长制。
(二)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林业(草原)工作人员队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负责林长制及林草湿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投入保障。落实好国家、省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建立与林长制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全力保障全市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强化制度建设。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佳木斯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创新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四)强化调研总结。市林长制办公室适时跟踪调度各级林长制推行落实情况,适时向市级林长报告。同时,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同江建设。
(六)加强档案建设。把林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情况通报、影像资料等及时归档立卷,客观反映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作为上级考核督查佐证材料。
八、督查考核
(一)强化督查。市林长制办公室要结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和国家、省、佳木斯市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林长制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乡级林长制推行情况。2021年重点督查全市各层级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
(三)及时报告。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各乡(镇)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年度工作总结务必于下年度的1月10日前上报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将及时调度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格考核。从2022年起,市林长制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乡(镇)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
政策解读丨《同江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问:《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新修订的《森林法》也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2021年底我省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度。
问:《方案》的政策创新及依据是什么?
《同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依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20号)及佳木斯市委办公室、佳木斯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佳办字〔2021〕22号)要求,结合同江市工作实际,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同江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方案》中重要数据指标来源是什么?
《同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中数据指标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制定。
问:《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1.加强林草湿资源生态保护。结合全市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和边境管理体系,将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划分10个片区及270个管护单元,全面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将全市公益林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和各村公益性岗位护林员纳入林长制网格化管理,细化实化管护任务,做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2.加强林草湿资源生态修复。科学编制我市城乡绿化规划,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城市村庄绿地面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植造农田防护林、依法合规开展公路、界江、河渠等防护林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草原和湿地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大退化林地草地湿地修复、废弃矿山修复力度;落实乡(镇)绿化责任,加快村庄绿化进程,提高村庄绿化质量。
3.严格林草湿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公安、法院、检察院、林草部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打击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强化乡(镇)政府、国有林场的执法巡查监管,有效遏制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
4.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和“两书一函”督查工作制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建立完善“天地空”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火险预防预警措施,常态化扑火队伍演练,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