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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共同富裕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5 10:04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丛有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共同富裕相关工作。

一、开展培训活动,提供就业岗位

市乡村振兴局与市委组织部、同江市同创职业培训中心实施免费人才联合培养计划,积极组织就业培训活动。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富民计划,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定向为低收入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就业支持。同时采取作坊式或家居式等不同组织形式,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作、来料加工等生产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和半弱劳动能力帮扶人口实现帮扶车间就业。近三年,累计创造就业公益性岗位3276274人。

二、加大资金投放,提供信贷支持

按照国家规定,扶贫小额贷款只能发放给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户,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于一般企业,可向有振兴政策的商业银行申请相关政策性惠企贷款。为扶持集体企业发展,我市制定了《同江市关于促进帮扶人口稳定增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支持发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经营、单独注册企业经营、龙头企业带动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帮扶车间。

三、建设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近三年,我市修建农村公路42305公里,改造危桥24452.3延长米;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85个,总投资14774.9万元;实现85个行政村农家书屋、10个乡镇文化馆分馆全覆盖。同时,积极打造佳市级美丽宜居示范乡()、美丽宜居示范村,持续开展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菜园革命,大力开展特色龙江民居、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乡村振兴局联系。

人:赵清兰

    联系电话:0454-292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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