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人大建议
关于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2 14:28   来源:政府办公室

1.自2022年开始我单位聘请物业管理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物业知识大讲堂,讲解《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及相关案例,2022年共开展培训2次,培训物业服务人员150余人,初步提高了物业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同时每年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良性发展。

2.我单位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横向沟通街道社区,全力配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2022年以来共接管老旧小区7个,5个老旧小区物业公司有接管意向,正在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商议。

3.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张贴信息公示板,公示收费标准、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及业主委员等信息,并将小区物业信息公示作为物业巡查主要工作,及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更新信息公示板。目前,我市物业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相关收费标准。

4.街道办事处加强业主委员管理,不断探寻针对“无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街巷区”合理化管理模式。一方面以社区为阵地,以网格化分工为方法,引导居民积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另一方面开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及时介入,依法处理。

下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物业知识大讲堂,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素质能力与业务能力,并联合街道办事处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同时,加快推进和平国际、育才书香苑、东都新城和翰林院4个小区23栋楼51个单元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网站标识码: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