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人大建议
关于制定实施项目建设期间道路维修管护办法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2 16:44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切实提升我市道路管养服务水平,坚持以认真落实管养责任、加强管理养护和“一体化”发展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项目建设期间道路维修管护工作:

1.工程项目实施前,与承包方、施工方和辖区单位共同沟通商议,合理设置运输车辆通行路线,避免重载车辆对乡村道路形成不可逆损坏。

2.对全市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建档立卡,并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内业数据指导外业生产;依托“路长制”体系,建立沟通网络,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责,营造责任清晰、管理有效、养护先进、环境优美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3.按照《同江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并协调各级路长及时反馈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农村公路路面损坏及道路安全隐患信息。

4.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生产指标计划》,定期开展路肩整修硬化及边坡边沟、路面、砂石路整修等养护项目。

5.充分发挥同江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采取“路警联合方式”,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管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村民出行交通安全,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6.工程施工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程质量监督股、承包方、施工方和辖区单位共同对所施工道路进行复查,核实道路完好情况。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破坏、损坏的,要求其按照不低于农村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按照破坏、损坏程度给予相应赔偿。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网站标识码:2308810013

TOP